芬兰政府一直不断推行和完善森林管理方法,在鼓励提 高木材使用率的同时严格控制采伐数量,从而使森林产出和储备一直保持平衡。芬兰从上世纪初就开始实施森林储备计划,对森林资源采取一系列保护措施,规定无论是国有林还是私有林,都不得随意砍伐,并建立了管理私有林和国有林的专门机构。
在芬兰,森林资源的产权十分明确,大部分森林资源属私人所有。对于私有林,芬兰政府主要通过法律进行监管,以促使其实现可持续发展。
芬兰森林法规定,森林所有者如果在计划之外砍伐树木,应提前向当地林业委员会申请,并报告砍伐位置、面积、砍伐时间。树木生长30年后才能间伐,间伐量不能超过30%。在芬兰,尽管私有林属于私人财产,但林木主人在砍伐时一旦违法,不论达官贵人还是平头百姓,一律会被罚款或判刑。
芬兰法律还规定,森林所有者在对成熟林进行砍伐时,要向银行预交营造新林保险金,同时必须在两年之内在采伐地上重新造林。新植树木经过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,森林所有者方可领回保险金,否则,国家将动用这笔款代为造林。这项规定有效遏制了私有林只伐不种的现象。
在芬兰政府的依法管理下,森林资源越用越多。如今,芬兰森林资源的年增长量,要比砍伐量高出三分之一以上。